民主推荐和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程序,
也是提高选人用人
质量
的重要保证
。在
全面从严治党
的
新形势下,如何
做到精准
识
人
、科学选人
,防止考察失真、识人失准,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
用起来
,是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
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探索与实践
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提出的
原则性、方向性要求
,坚持
问题导向,
结合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实际
,着力从
五个方面加强和
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进一步
提高了干部
选任
工作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
一是
规范
民主推荐,改进
人选提名
方式。
民主
推荐是
干部
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
也是
干部工作发扬民主、
走
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
推荐
结果失真
失
实
,必然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
。去年以来
,我们
认真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
则和
《党组工作条例》
,结合
实际
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党组(党委)工作的意见,明确
规定部门
单位推荐干部,应在广泛听取意见、与组织部门先行沟通的基础上,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并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作出详细说明;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
推荐理由并
署名。探索改进任前
民主推荐,
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
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
对工会
、共青团、妇联
等
机关
干部
职工
相对
较少的单位,
吸收下级
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等
人员参加
民主推荐
;对
单位
情况相对
复杂、
符合
条件人选较多的,
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在今年的
县区领导班子换届调研考察中,
我们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探索对民主推荐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在会议推荐之前
进行
谈话推荐
,
不
搞
“
海选
”“
海推
”
,进一步
增强了民主推荐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坚持人选
标准,
从严确定考察对象。
坚持把民主推荐
情况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
,综合分析
干部一贯表现,
从严
确定考察对象
。坚持正确导向,认真落实
好干部
“五条
标准
”,以
“
四用
四不用”
(用
政治坚定
、
为民办事、作风扎实、廉洁自律
的
人,不用
投机钻营、避事耍滑、贪图享受、以权谋私的
人
)为
衡量标尺
确定考察对象,对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相关情形的,坚决
不列为考察对象
。坚持
前移关口,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审核干部档案、征求纪检
监察机关
意见
、
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对问题
没有查清、
疑点没有
消除
的
,
坚决不
列为考察对象,从一开始就把不合格
的
人选挡在门外
。严格
考察对象确定程序,
民主推荐
结束后,考察组
在与
组织部门进行沟通
的
基础
上
,向人选所在单位反馈
推荐情况;
单位党组(党委)
结合
民主推荐情况及
平时
掌握
的
情况,
集体研究
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并向组织部门上报考察请示;组织部门综合
工作需要
、干部德才
条件
及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
人岗相适
等情况,提出
初步建议
,报经市委同意后
确定
正式
考察对象
。
三是改进任前
考察
,力求
考准考实
干部
。
任前
考察不深入
、
不细致,
对干部
了解不全面、不透彻,
在使用
上就会出现偏差
。为有效
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
对任前考察工作
提出
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在
考察内容上,注重
加强
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
实绩
、作风表现等
情况
的考察,
在对考察
对象
德
能勤绩
廉
进行综合测评的同时
,
将德与作风情况
单列
进行反向测评
,严把
人选政治关、作风关。
在
考察
方式
上,
坚持
民主测评、
个别
谈话
、
延伸考察、
查阅资料
、实地走访、
专项调查、
与
考察对象面谈
相结合
,
每个
考察对象
安排1天
的
考察
时间
,同一
单位考察对象较多的,
考察
时间
不
少于
2天,力求做到时间服从质量
。
注重深度
了解干部,探索
把组织考察的触角延伸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
把
干部还原到其
所在
的社会关系中,
广泛听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社区
及
街坊邻里等各方面的评价和反映,深入了解和综合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进一步
提高了考察工作质量
。
四是从严审核把关,切实
防止
“
带病提拔
”。
防止
干部“
带病
提拔”
,是
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从
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
的实践来看,干部在廉政、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在
考察过程中加强对
考察
对象的审核把关,显得
尤为
重要。
具体
工作中,我们
严格
落实“
四
必”
要求
,在前期审核
干部
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的基础上,
书面征求纪检监察
、
检察院、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
廉洁自律情况
,
由党委(
党组
)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双
签字
”;对
考察期间有关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凡存在影响提拔
任用
问题的,一律暂缓提交会议研究
。
深入
排查可能出现“
带病提拔
”
的
问题
,从
考察对象现在和过去从事的工作
、交往
的人群中了解情况,
发现
疑点,特别是
对从事人财物管理、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工作的考察对象,及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的意见,或通过财务初审、家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做到
见疑不放
、提拔
使用“
零风险
”
。
五是强化综合
研判
,全面
分析考察情况
。
加强
对考察情况的综合分析,是全面
客观
公正评价考察
对象
、提出
合理
任用建议的重要基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将
本次考察情况与以往了解的情况
、
考察对象平时考核
和
年度考核、考察对象与岗位
要求
匹配度等情况
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地看待考察对象的“功”与“过”,做出既有
定性评价
、
又有定量结果
的
综合性评价意见,形成
全面、准确、真实的考察结论
。坚持
考察结果会审制度,组织部部务会
议专题
听取
考察
情况汇报,会同纪检监察及干部监督工作机构
,
对
干部民意
情况、
工作
实绩、
主要
特点和不足、廉洁自律
、
作风表现
等
情况进行审核,
提出
能否提拔使用的意见,经书记专题
会议
酝酿把关后
,
提请市委常委
会议
研究。
二
、思考
与
启示
知人
方能善任
。提高
识人选
人
的科学性
、
精准度和公信力,需要深入研究,持续探索,久久为功
。
从工作实践来看,
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
提高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质量,还需要从以下
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必须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
坚持党管
干部原则,
充分
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把关作用,既是
对
用人权力的强化,
也
是
对
用人责任的提升
,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干部
推荐
考察工作,
必须把
党组(党委)
的把关作用贯穿干部推荐考察全过程,具体
工作中,应
着重强化三个方面的把关作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好人选推荐关、素质审查关,站在事业发展的高度,出以公心地评价推荐干部,切忌当老好人,无原则地推荐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好程序关、考察关、酝酿关,坚持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乱,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上级党组(党委)要把好动议关、决策关、纪律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
按
规定
办事,强化选人用人监督
,
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
二
是
必须加强
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
。
任前
考察由于时间安排较短,很难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干部各方面情况,
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
必须
要注重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
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
改变
不考察不去
了解干部、不提拔不
与
干部谈话
、
不调整很少与干部接触
的做法
,
通过定期考核、定点调研、谈心谈话、无任用推荐、经常性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使任前考察情况与日常了解的情况相互补充、相互印证,避免“一次考察定终身”。
要强化组工干部全员了解干部的责任,建立组织人事
部门班子
成员及科室联系领导班子及干部制度,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
切实把干部了解透彻、了解全面。
三
是
必须增加
干部
任前
考察
的
深
度
。
任前
考察
能否深入透彻地了解掌握干部的真实品质、实际能力和精神状态,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质量,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
干部
推荐
考察
工作,必须
要
做到深度了解干部。
考察工作中,要认真分析考察对象的职权范围、工作履历和行业特点,进一步扩大
干部“
工作圈
”
之外
人员
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力求在更大
范围内
了解到干部
真实情况
。要进一步改进考察谈话方式
,
根据考察对象履历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抓住重要行为特征,注意把直接共过事、了解情况的人员纳入范围,合理设置
谈话提纲
,
注意留足谈话时间,尽量让谈话人谈深
谈
透
,全面反映真实情况。要
重视
听取
不同意见,
特别是
不同意
考察
对象
提拔
使用人员的意见,
并
认真进行
研究
分析,
从
中发现存疑
线索
,
深入了解核实具体
情况
,
全面排查
任用
风险
。
四
是
必须强化干部推荐考察责任追究。
实行
严格的责任追究,
是
提高考察工作质量
,
避免考察工作失真失实
的
重要保证
,进一步加强和
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必须
落实
好
“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责任
追究制度
。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干部档案存在影响使用的问题,但由于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组(党委)、考察组成员、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健全完善干部
选拔任用全
程
纪实制度,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采用“一人一表”、“一事一记”方式,以
干部选任程序为主线,对
干部推荐、考察情况
及其他选任环节
进行
详细
记录,为加强选人
用人监督、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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