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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制定三项制度规范巡视员调研员职级晋升和管理使用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26 08:41来源: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作者:张组轩

近日,张掖市针对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了《拟推荐晋升二级巡视员人选量化评分定序原则》、《市直部门单位二级巡视员管理使用办法》、《市直部门单位调研员管理若干措施》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巡视员、调研员职级晋升和管理使用工作。

实行量化评分定序,解决晋升巡视员标准不够明晰的问题。针对市直部门单位二级巡视员职数少、符合条件人数多的实际,对符合晋升二级巡视员条件的人选,综合考虑年龄、资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次、奖惩、民意等因素,分别进行量化计分,并在每年市委全会上民主测评一次,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作为推荐拟晋升职级人选的重要依据。推荐上报晋升人选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和干部一贯表现,对人选德才表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计分排名靠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过程客观公正,推荐人选过硬服众。

实行统筹编组工作,解决巡视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成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建设、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农业农村、社会事业、非公经济、生态环保、作风建设等9个督查调研组,根据退出实职岗位二级巡视员干部的经历、阅历和专长,每组编入23人,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协助市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调研等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经验丰富的优势,有效防止晋升职级后提前退休的现象。

实行分层分类管理,解决调研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抽调参与市上督查调研工作;班子副职及其他县级干部套转、晋升为四级至一级调研员的,由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协助班子成员抓好某方面工作或负责一些专项工作;下属单位县处级主要负责人晋升为三级至一级调研员的,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在本系统重新安排工作;其他县处级班子成员晋升为三级至一级调研员的,原则上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科级干部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可调整到其他科室工作,最大限度调动部门单位调研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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