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丹县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聚焦信息登记备案、证件集中管理、事由审批把关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严格落实“应备尽备、一个不漏”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库,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备案名单逐一比对审核,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实行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县委组织部每月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报备新增、变更和退出登记人员信息台账,及时完成提拔、调整、退休、调出等人员的备案更新。
推行“三专两联”证件管理模式,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属台账、配置保管专柜,对备案人员上交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逐一登记持有人姓名、证件名称、上交时间及联系方式,通过“两联单”开具收缴证明,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本人留存。针对证件遗失无法上交的,要求本人及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注销手续,全面实现证件“收、存、用、销”全周期动态管控。目前,已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182本。
坚持“一出一批,一审一领”“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三级联审”机制,层层压实审批责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后,严格进行三轮审核,即单位党组织初审事由、地区、时限等,县纪委监委核查立案审查、处理处分情况,县委组织部全面审核整体情况。同时,严格执行证件限时归还制度,要求因私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境)后10日内交回证件,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持有、使用证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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