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工作者作为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城市社区建设的具体实践者和推动者。认真研究解决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对有效提高城市社区治理能力,不断推进城市基层党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当前,城市社区在机构设置、领导配备、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性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致使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比较薄弱。比如我县8个城市社区,由于编制部门没有明确机构规格,没有核定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每个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由3名左右的公职人员和8名左右的临时人员组成,社区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截止今年9月底,8个社区共有社区工作者96名,其中,正式干部28名,招聘制干部68名,招聘干部占到社区工作者的70.8%。二是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工资待遇偏低。2017年,我省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65726元(甘人社通〔2018〕211号),我县社区招聘制干部年平均工资只有36831.72元,仅占我省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6%,社区聘用干部工资一直按照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与“4050”人员、环卫工人薪酬待遇一样,处于社会最低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区聘用干部整体素质不高。由于社区工作者大部分为招聘干部,受年龄、学历等因素影响,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不高,社区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社区工作的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四是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城市社区工作者需承担大量的日常工作,由于目前没有建立与实际相符的社区干部薪酬待遇逐年增长、支持鼓励社区干部考录为公务员、将社区干部纳入正式干部管理等激励机制,致使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不够高,社区留不住人的情况较为严重。
建议:一是充实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力量。从上级编制部门层面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机构规格,核定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不断加大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力量保障力度。二是切实提高城市社区聘用干部待遇。建立城市社区招聘干部薪酬待遇逐年增长机制,切实增强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吸收一批素质较高的人才到城市社区工作。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坚持集中轮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重点加强党建业务、群众工作、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等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四是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干部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招聘制干部工资与工龄、绩效等挂钩的薪酬制度,切实提高社区招聘制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干部任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鼓励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奖励制度,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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