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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张掖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09:05来源:作者:张组轩

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张掖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计298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考生。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到地点,并在指定位置就座,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禁止亲友陪同;考生不得佩戴金银首饰,所携带的手机等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漏个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核验、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5.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6.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7.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翻阅。

8.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合理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做好个人卫生,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9.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不得佩戴隐形眼镜。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体检时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10.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咨询电话:09368215346、8218933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张掖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张掖市考录办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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