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张掖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张掖市2025年度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5年8月24日(星期日)上午7:20前在市委市政府统办1号楼10楼会议室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委组织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到地点的,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以及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禁止亲友陪同;考生不得佩戴金银首饰,所携带的手机等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漏个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6.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翻阅。
7.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8.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不得佩戴隐形眼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附件:张掖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市直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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