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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委组织部制定七项措施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

发布日期:2020-09-17 11:25来源: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作者:张组轩

近日,市委组织部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的若干措施》,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问责相结合,激励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保障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实施“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坚持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实施“百日攻坚”行动情况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督查考评,经常性深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一线,深入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推进工作情况,近距离接触、发现和识别一批优秀干部。

  二是牢固树立在攻坚一线选拔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结合开展组织工作重点任务督查、日常工作调研、干部考察考核,有重点地了解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评价反映。对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成效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有重点地进行跟踪培养。

  三是充分运用“百日攻坚”行动考评结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第三、四季度平时考核,重点自评“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全面完成任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时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次,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主观努力不够、工作推进乏力、落实任务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四是关心关爱“百日攻坚”行动一线干部。对承担或参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干部,组织部门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全面落实健康体检、津贴补贴等制度,让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攻坚一线。

  五是健全完善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干部在改革创新、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差错,该容的容、该纠的纠,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鼓劲,着力营造“组织关心干部、干部做好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是大力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紧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坚决整治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打折扣、搞变通、消极应付、被动落实、影响整体工作进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弄虚作假,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行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脱离岗位、贻误工作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七是严肃问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综合日常了解、平时考核、一线督查、信访举报等情况,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量化考评中评定为“一般”等次和“较差”等次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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