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信访举报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这一规定,对于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健全信访举报工作综合协调和运转机制。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必须加强领导、稳步推进。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信访举报问题的性质,明确有关单位在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中的责任,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严格信访举报件处理程序和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依纪处理信访举报。要完善工作流程,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全过程严格把关,严禁积压、隐匿、截留信访举报件。要严格审批程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信访举报件,都要按规定报批,不得随意处置。对重要举报件确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报送程序,从严控制知情范围,坚决防止失泄密等问题发生。
第二,健全重要举报情况汇总报告制度。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举报进行汇总报告,是信访举报部门的核心职责之―。要认真排查梳理举报件,把反映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的举报筛选出来,做好分类统计,全面梳理汇总,通过一定载体定期向本机关主要领导报告,使其能够及时全面掌握举报中的问题线索情况。要善于发现问题,把举报中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充分挖掘出来,更好地为执纪审查工作服务。发现社会反映突出、群众口碑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要集体研究。
第三,加强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工作。信访举报具有数量大、内容丰富、时效性强的优势,能够及时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信息,为重要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重点针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顶风违纪搞“四风”等问题,及时反映相关举报情况。要加强形势分析,深入研判党员干部队伍和党组织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专题分析,对典型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分析报告,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查找原因、认真解决。
第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访举报量持续攀升。但实名举报比重偏低,举报质量参差不齐,举报环境还有待改善。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尊重和保护群众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文明接待,对群众来信认真负责地办理。要加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渠道、通信方式和举报人权利义务,公开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和处理程序,引导群众逐 级举报、归口反映问题。要完善受理平台,改进电话举报受理工作,确保线路畅通、有人接听;加强举报网站客户端应用软件建设开发,完善功能,提高覆盖率,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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