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下面简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关心关爱、松绑减负、明责赋能、兴利除弊,做好为基层减负的“加减乘除”法,真正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有更多时间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
在关心关爱上做“加”法,搭好激励基层干部的“遮风挡雨棚”,让基层干部如沐春风展作为。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事务繁杂,基层干部本就忙于奔波、身心疲惫。一些地方部门虽然出台了若干关心激励基层干部的制度和措施,但往往停留在文件上,落不到实处,要么就是间接性、选择性落实,让基层干部“望洋兴叹”,严重挫伤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不及时解决基层干部的“成长烦恼”,势必造成基层留不住人,进而影响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减负与激励并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制度机制,从落实公休假、健康体检、心理辅导、激励表彰、容错纠错等小切口入手,将关心关爱措施实打实地变为基层干部切身有感的具体行动;另一方面要狠抓落实,畅通监督渠道,让基层干部当“裁判员”,切实转变基层干部有苦说不出、有苦无处说的局面,真正做到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加油助威。
在加压负重上做“减”法,铲除压倒基层干部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基层干部身轻如燕抓落实。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然而长期以来,“文山会海”“表海”泛滥,“指尖之困”、“痕迹管理”,“打卡”“考核”一大堆,很多基层干部被困在形式主义造成的繁文缛节、迎来送往中,承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负担。因此,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刻不容缓,各地各部门要注重从源头上整治、化繁为简,通过推行“短实新”文风、取消或压缩冗杂重复的会议、精简考核指标和报表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陪会、填表、加班、留痕,减轻基层干部额外的“担子”,卸下心理上的“包袱”,让基层干部能够从形式主义的窠臼中解脱,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抓落实和服务群众。
在明晰权责上做“乘”法,分好属于基层干部的“一亩三分地”,让基层干部满怀信心勇担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若干规定》把近年来整治工作的制度规定贯通起来,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了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各地各部门要乘借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东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切实从根子上解决基层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的关键问题。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科学分好“责任田”,把该管的事管起来,该担的责担起来,防止将责任和压力向基层“甩锅”,让基层干部明明白白履职,坚定信心做服务群众、振兴乡村的“实干家”。
在顽瘴痼疾上做“除”法,破解束缚基层干部的“无形之枷锁”,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促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给基层“挂牌”,但资源、管理却沉不下去,沉下去的往往是任务责任;有的则是以“跟班学习”、“参与重点工作”的名义,既不征求单位意见,也不征求干部意愿,长期从基层违规借调干部;还有的在考核中搞“千分制”,看似考核越来越精准,实则是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无形中增加基层负担。这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长期困扰基层,且具有反复性、变异性。各地各部门既要深挖问题“病灶”,拿出一系列管用的新招实招硬招“除弊”,有针对性地合力攻坚那些反反复复的老问题、旧习惯,也要紧盯问题“病变”,通过更新“工具箱”、设置“硬约束”、戴好“紧箍咒”等方式“兴利”,谨防那些隐形变异的新表现、新形式,为基层减负提供长效管用机制,让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放开手脚谋发展、出实效。(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马登兵)
版权所有: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陇ICP备10000391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