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流动党员是基层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实际,坚持管理为先、教育为本、引领为径,以“双轮驱动”工作机制,让流动党员“有家、有学、有为”。
责任双向联结,使党员“流而有家”。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员数量多、职业广,且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因素流动频繁,造成不同地域之间管理主体多的问题。要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需要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两手抓”,流出地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流动党员备案流程,建立流动党员动态更新数据库,明确专人联系流动党员,督促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实现对流动党员的动态跟踪管理;流入地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通过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双向互动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流入党员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纳入本地党员管理体系,确定专人与流入党员保持联系,实现党员流入与流出“双向管”。
教育双向联合,使党员“流而有学”。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重点任务清单,流入地党组织要按照“党员流动到哪里,教育管理就覆盖到哪里”的工作思路,结合流动党员行业和分布特点,在工业园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流动党员人数较多或相对集中的地方,规范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或“红色驿站”,让流动党员“归队显身”。流出地党组织要采取集中与自学相融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教育链”。运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学习资料,将党课搬上“指尖”“点对点”督学、促学、帮学。通过邮寄资料或主动到流动党员工作地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持续为流动党员“充电赋能”,实现“人在异地、学在一起”。
服务双向联动,使党员“流而有为”。流入地党组织要统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资源,面向不同类型流动党员的需求提供子女教育、医疗保险、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关怀服务,让流动党员“心有归属”。流出地党组织要搭建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平台,注重发挥流动党员见识广、门路多、信息灵的优势,引导他们为家乡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利用创业政策,搭建创业平台,吸引流动党员返乡创业,将在外积累的资金、技术、项目等带回老家,带动家乡经济发展。要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定期向流动党员发布村级重大事务,并在每年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拿出一定名额向流动党员倾斜,推动流动党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确保流动党员的作用发挥不流失。(甘州区委组织部 白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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