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鼓励党员干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自身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衰。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高度自觉、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迎难而上、主动作为。
为官从政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是映照原则立场、价值理念的一面镜子,是衡量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一把标尺。如何认识政绩的内涵和要求,决定了为官从政者的眼界和追求。从改变兰考面貌的焦裕禄到35年坚守太行山的“新愚公”李保国,从点燃大山女孩希望的张桂梅到脱贫攻坚一线奉献自我的黄文秀……他们用实际行动对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作出了清晰回答。实践证明,政绩观正确与否,反映出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清醒,对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都至关重要。
党员干部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如果一开始政绩观没有摆正,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没有系好,作决策、抓发展、促改革就会错位偏向,甚至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政绩观对头,工作就会对路;政绩观偏向,工作就会偏航。踏上新征程,党员干部只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才能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汇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关键在于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的谆谆教导,把忠诚为党、一心为民浸入灵魂和血脉,正确对待“大”与“小”“公”与“私”“权”与“责”,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在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中创政绩,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树政绩,把显绩体现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上,把潜绩体现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上。要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保持“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的态度和作风,多做抓实见效的行动派、实干家,多做夯基垒台的建设者、奋斗者,做事而不作秀,造福而不造势,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把每一项工作干成、干好、干出精彩。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干出一番事业、创造一番业绩,是为政者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唯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高台县委组织部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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