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对领导干部而言,敬畏之心从不是束缚手脚的“枷锁”,而是抵御诱惑的“盾牌”。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敬畏”二字愈发成为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尺,唯有始终怀揣敬畏、恪守底线,才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答卷。
敬畏党纪国法,筑牢廉洁“防火墙”。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也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护身符”。无数案例证明,领导干部堕落的起点,往往是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松动,有人以“小贪不算腐”模糊纪律边界,有人用“人情大于制度”突破法律底线,最终在贪腐泥潭中无法自拔。践行敬畏之道,要把党纪国法当作“镜子”常照,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常思自身行为边界,把纪律戒尺当作“利剑”常挥,把监督约束当作“保障”常守,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严守规矩和程序,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敬畏人民群众,践行初心“为民路”。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也是领导干部权力的最终来源。对群众的敬畏,本质上是对“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的清醒认知。现实中,少数领导干部淡忘“公仆”身份,面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在惠民政策落实中大打折扣,根源在于缺乏对群众的敬畏之心。而焦裕禄、黄文秀、张桂梅等好干部,之所以深受群众爱戴,正是因为他们始终怀揣对群众的深厚敬畏,把群众期盼放在心上、把为民责任扛在肩上。践行敬畏之道,就要俯身听民意,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走进田间地头,把群众的“柴米油盐”当作头等大事。真心解民忧,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群众期待。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就要把群众的评判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敬畏岗位职责,扛起担当“硬肩膀”。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岗位意味着责任,权力对应着担当,对岗位的敬畏,就是对“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生动践行。当前,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民生保障挑战重重,少数领导干部却“躺平摆烂”,面对难题绕道走、面对责任往后缩,本质上是对岗位职责的敬畏缺失。践行敬畏之道,就要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主动扛起岗位赋予的职责,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从思想上坚定敬畏之心。同时,以警示教育提神,以实践锻炼扎根基层,锤炼“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意识,对工作任务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台县委组织部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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