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当前,学习教育虽已接近尾声,但政绩观教育绝不能“散场”,必须着眼务实管用立好制度规矩,将学习教育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以制度的“硬约束”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制度强党性,筑牢正确政绩观之“魂”。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校准政绩取向的基准坐标。政绩观出现倾斜,根子上往往是党性锤炼有所松懈,只有持之以恒地强化理想信念,才能确保从源头上摒除私心杂念。要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固本培元的基础工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命题。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体检中红脸出汗、纠偏校正。要把改革发展主战场、重大斗争最前沿作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让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砥砺初心、磨炼定力。
以制度明导向,把准正确政绩观之“向”。为政之要,惟得在人。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会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反之,如果“数字政绩”“面子工程”屡屡得逞,就会助长弄虚作假、急于求成之风。要始终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尺,把政绩观考察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通过多维度比照、全方位研判,实现画像精准、识人有据。要坚持日常考核与重大关头考察相结合、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相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真实业绩。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导向,坚决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打破隐性台阶与论资排辈陈规,以选人用人的清风正气引领干事创业的正确方向。
以制度优考核,夯实正确政绩观之“基”。政绩考核是干部管理的“指挥棒”,也是检验政绩观成色的“试金石”。有什么样的考核体系,就决定了出什么样的政绩,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考核体系革新。要精心设计考核指标,合理分配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之间的权重,坚决杜绝“一张卷子考所有人”的粗放模式。要坚持“研判人”与“研判事”相贯通,重点考察干部在岗位职责上做了什么事、做成了多少事、群众满意不满意,坚决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弊病。特别要把破解“新官不理旧账”作为重要突破口,既要看“前人栽树”的继承情况,也要看“后人接力”的创新作为,引导干部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甘州区委组织部 陶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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